北京市教委本级表彰“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奖励经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12-03 08:47:26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
[2012]095号 采购编号:BGPC-G121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教委本级表彰“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奖励经费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1,500,000.00元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四环中路267号北京奥运大厦1308 联系人:吕轮超 联系电话:51994942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便携式笔记本电脑300台 采购用途:科研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项采购未办理申报手续,故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将被拒绝; 9、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2]141号)文件要求,本项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货物应为第十二期“节能清单”内便携式笔记本电脑所列产品,须提供“节能清单(第十二期)”中其投标产品的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的货物为国家3C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价格:30分;技术性能:47分;政策功能:2分;售后服务:10分;企业业绩及相关证书:7分;样机:2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2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如供应商和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均属于小型或者微型企业的,应填写附件10并附于其投标文件中。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程序: 1、办理CA认证证书 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bgpc.gov.cn)查阅“CA认证”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取得CA认证证书后,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主页,选择“下载标书”栏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系统。 询标时间:2012年12月05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询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大会议室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大会议室 注意事项:本项采购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交电子投标系统U盘(数据导入后退还),电子投标U盘中须包含用“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投标商配合。(注:“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bgpc.gov.cn/news/news/nt_id/48)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二层B区 邮编:100195 项目负责人:王琳 联系电话:010-88488609 传真电话:010-88488633 网址: http://www.bgpc.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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