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廉租房装修工程(一)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2年廉租房装修工程(一)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2年廉租房装修工程(一),已由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选定施工承包人。
1、采购项目编号:HJC(G)[2012]106号
2、采购项目名称、工程项目概况和采购预算:
2.1采购项目名称:2012年廉租房装修工程(一),地点位于阳光家园、吉斯达小区。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2012年廉租房装修工程(一),阳光家园、吉斯达小区总计96户(详见谈判文件)。装修内容:1、卫生间墙面粘贴瓷砖、天棚及抹灰处刷涂料,地面做防水,地面地砖,洁具;
2、厨房操作台为大理石台面,操作台上方粘贴瓷砖;洗菜盆、水龙头、地面地砖,天棚及抹灰处刷涂料;3、其他房间地面地砖,墙面及天棚刷涂料;4、室内门为免漆门;5、室内灯具为普通吸顶灯;6、需考虑材料、废料垂直运输费用;7、窗台做大理石窗台板。
2.3采购范围: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工程。
2.4工程总计划投资:150.76万元人民币。本谈判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48户751,706.62元、第二标段48户755,842.61元。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竣工,供应商允许在2012年廉租房装修工程(一)、(二)、(三)、(四)竞争性谈判项目8个标段的谈判中多投,但只能成交其中两个标段。
2.5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2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月20日,计划工期41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拟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3.2外省供应商参投,须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进省投标手续(介绍信)。
3.3拟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4拟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黑河市财政局406室,电话:0456-8228580)审核通过。审核时,投标人填写《黑河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确认)表》,携带注册时所有上传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如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同时必须具备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授权委托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在开标前3天内以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材料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招标文件的起止日期、地点和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持经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的《黑河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确认)表》及审核后的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11月21日和11月22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从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07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谈判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上午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2谈判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黑河市政府采购开标大厅(黑河市财政局310室)。
5.3谈判报价文件送达方式:直接带到开标现场。
6、质疑受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质疑受理人: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456-8220092
7、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河市房产管理局
办公地址:黑河市兴华街127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于 江 联系电话:13845610168
采购项目经办人:韩在晨 联系电话:13845610168
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0456-8220092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