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0-JHBDDF-F1001)
作者: 发布于:2020-09-25 08:57:16 来源: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供暖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0-JHBDDF-F1001
三、项目概况:
1.总供暖面积12107平米,其中办公生活场所供暖建筑面积约11920平米(燃料为沫煤)、执勤点供暖建筑面积约187平米(燃料为低硫块煤);
2.投标单位须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煤炭,保障整个供暖季室内24小时温度不低于18℃;
3.我部现有锅炉3台,投标单位负责聘请司炉工,司炉工须经国家相关部门考核上岗,具有有效的上岗证;
4.服务期限:2020年11月5日-2021年4月10日;
5.预算金额:6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
(六)投标人应具备供暖服务经营资格(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明材料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不用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不用提供);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在供应商黑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及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四)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http://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安助理
电 话:0335-5932928,17336354273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
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投标的投标人代表不得多于1人,投标人代表应主动配合防疫工作,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高风险地区参加采购活动,应委派1名低风险地区人员前来参与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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