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副食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9-HJ91715-1002)
作者: 发布于:2019-10-18 09:24: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州某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副食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9-HJ91715-1002)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HJ91715-1002
三、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要求:详见附件(共计¥10033265.00元)
四、协议供货期限:12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在广州有固定生产(经营、加工)或仓储(销售网点)(该批食品主要配送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所投包食品;具有与保障任务相附的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出具仓储企业仓储使用权证明材料)或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为部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一)时间: 2019年 10月 18日至 10月 24 日17: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三)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须为基本账户)”;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与无需提供);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工商局企业登记信息机读资料);
6.其它公告要求的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的仓储或经营场所证明材料、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参加政府及部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等)和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11月 12 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 1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9年11月 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联系人:严先生,联系电话:18551464067、020-88604140)
九、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严先生
电 话: 18551464067
座 机: 020-88604140
总体要求
1.投标人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且为非转基食品。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货物必须为国产产品(且为国产品牌,第一包饮料除外),且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所供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所供货物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需要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相关检测报告),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货物符合卫生标准,因食用中标人供应的货物而导致采购人员食物中毒,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6.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8.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由于招标方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招标方单位各项规定。
10.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招标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招标方要求推迟的除外),招标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招标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招标方申请。
12. 招标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3.根据招标方特点,为便于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广州市有固定生产(经营、加工)以及仓储(销售网点),并且能够满足招标方的应急保障需求(饮品、副食、调料在2小时响应,4小时送到,蔬菜水果24小时将我方所需物资运到广东指定地点)。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5.因所需生活物资需船运外地,面临多次转运及暴雨、暴晒等不良因素影响,中标人必须根据物资类别精细包装(必须防水、防震、防滑、方便搬运,调料避免使用玻璃包装,蔬菜采用网眼塑料框装),确保物资在运输过程中质量,物资包装、运输配送及人工搬运等项目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6.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开具正规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7.中标人必须随时无条件供应中标所有物品,严禁以各种理由断供、停供、不供。
二、售后服务
投标人须明确每种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且供货时货物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保质期时间总长的三分之二。
投标人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
三、协议供货期
协议供货期为12个月。
四、其他要求
货物实际需求量由招标方在合同中具体明确,对未在货物一览表中明确的同一系类产品可从该包中标供应商处采购(当某批采购产品未在货物一览表中明确的同一系类产品过多,金额较大时,招标方可向上级业务部门请示该批产品采购途径,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批复,重新对该批产品招标或在该包中标供应商处采购),并由招标方在属地批发市场采用询价方式组织市场调查,确定市场价,投标方以市场价进行供货,如不接受市场价,招标方有权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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