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副食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10-12 14:48: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9年度副食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湛江市某单位的委托,对2019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9年度副食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2019-HJ92146-1007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323867.89元(其中,包1:6195992.23元;包2:468727.55元;包3:659148.11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为采购人提供生活物资采购配送,包括(畜禽肉类、水产类、冷冻食品类、蔬菜类、干货类、禽蛋类、饮品类、水果类、调味品类、其他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五、采购项目分包:按采购地域共分三包,包1:湛江市霞山区、麻章区;包2:湛江市廉江市、遂溪县;包3:江门市开平市
六、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1年
七、供货地址:采购人指定食堂(湛江市、廉江市、遂溪县、开平市)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4.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投标人及其股东为非外资、非中外合资或非具有外资背景企业(含港澳台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
(六)供应商在标的所在地(市属所在地)应具有固定的生产或销售、配送及实体经营场所、仓库(含保鲜库、冻库)、运输车辆(须含至少2辆冷藏车),并且具备保密和应急食品供应能力;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19 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8 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4号体育中心内);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末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作无效证件),采购人将联合招标代理机构对参与本次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实体经营场所、仓库及运输车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若拒绝接受和配合实地考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效期内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无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仓库(含保鲜库、冻库)、运输车辆(须含至少2辆冷藏车)的租赁证明或企业自有产权相关材料等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声明);
7.投标人及其股东为非外资、非中外合资或非具有非外资背景企业(含港澳台企业)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考察时间:2019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2019年 10 月 31 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
(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含电子版1份,售后不退)。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十、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19年 11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
十四、现场勘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进行勘查。
十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政府采购信息网:www.caigou2003.com”上发布。
十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759-3118618/18022616988;
3.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4号体育中心内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湛江市某单位;
2.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人电话:0759-7664034/18575920046;
3.地址:广东省湛江市。
十七、其他说明
(一)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政府采购信息网:www.caigou2003.com”,如有不一致时,以军队采购网为准;
(二)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
招 标 人:湛江市某单位
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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