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某部队驱鸟弹协议供应商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19-HJNHHK-1001)
作者: 发布于:2019-05-28 13:38:05 来源: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驱鸟弹协议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2019-HJNHHK-1001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开标前一小时
(二)提交样品地点: 92830部队物资采购招标中心
(三)提交样品数量:低空驱鸟弹,高空驱鸟弹,夜间驱鸟弹各5枚。
(四)提交样品要求:投标人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6月5日(08: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海口市中沙路18号。
(三)发售方式:投标方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方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胶状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查询网页版截图(加盖公章)。
6.纳税和社保近半年三个月缴纳证明材料。
7.需提供在海南省内具有可存放烟花类或爆竹类仓库或者储存点的证明资料并携带原件复查。
8.投标方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方不是生产型厂家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与生产厂家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携带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25日09时30分至 10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中沙路18号。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政府采购信息网》(www.caigou2003.com <http://www.caigou2003.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98-36510657811 13976655195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中沙路18号
邮政编码:571122
附件: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点击下载
海口某部队物资采购供应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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