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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某防雷工程(第二次)竞争性谈判

作者: 发布于:2019-01-25 16:58: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海口某防雷工程(第二次)竞争性谈判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海口某防雷工程(第二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海口某防雷工程(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2018-HJ91431-3021。
 
    三、预算总价:25.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项目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备主项或增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投标人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为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 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6、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七、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4号体育中心内),逾期不予受理。本谈判文件不接受邮购。
 
    八、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购买本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拒绝投标单位报名;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末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作无效证件;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中标后,中标人随时提供给招标人检验的真实性):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2、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更换新资质的开标时不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核对,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4、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交建造师注册书复印件或提交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十、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2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
 
    十二、谈判开始时间: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后,以招标人评审小组成员全部就位为准。
 
    十三、谈判地点:广东省湛江市。
 
    十四、特别说明:已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招标代理机构。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联系电话:0759-6192220
 
    B、采购机构联系人:麦工;联系电话:0759-311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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