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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某单位常用药品器材招标第二次公告(2018-HJSY9-1051)

作者: 发布于:2018-12-06 16:40: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三亚某单位常用药品器材招标第二次公告(2018-HJSY9-1051)
 
  一、项目名称:常用药品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HJSY9-1051
 
  三、项目概况:详见附件,报价不得超过1139009.00元。

2018年常用药材采购公示附件.xls
文件类型: .xls 1375290484ba3148256fd24f26fbca7c.xls (73.50 KB)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我国境内注册,非外资企业及外资企业控股企业。
 
  (三)在购买标书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提供近两年其中一年的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5、连续最近6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的书面证明
 
  8、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9、非外资企业及外资企业控股企业的声明
 
  投标人将相关材料胶装装订,接受资格预审,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本采购办公室视情对参与本次招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实际考察,对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我部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出时间:  2018 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出地点:三亚某单位
 
  (三)方式:现场报名。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截止时间: 2019 年1月4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三亚市某单位
 
  (四)方式:现场提交。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姜先生电话:17689756731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111937680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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