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防疫药材招标采购公告(2018-HJSY-1015)
作者: 发布于:2018-07-14 18:28: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8年度防疫药材招标采购公告
(2018-HJSY-101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8年度防疫药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HJSY-1015
三、项目概况:防疫药材33类共15822件(详见附件清单),预算金额86.04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除“四害”药物、卫生杀虫剂(产品)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六)提供实体经营场所相关资料以及本项目货物销售记录(销售合同并附发票)。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23日(08:00—11:3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三亚市某单位集中采购供应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向本采购办申请网上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除“四害”药物、卫生杀虫剂(产品)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提供实体经营场所相关资料以及本项目货物销售记录(销售合同并附发票)。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8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三亚市某单位XX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三亚市某单位XX会议室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肖先生电话:13518811480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692527284
(二)座机电话:0898-88556408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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