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018-HJDL-1002
作者: 发布于:2018-03-30 15:04: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HJDL-1002
三、项目概况:
包 号 |
副食品类别 |
年度预算金额(万元) |
商家数量 |
包号一 |
水果、蔬菜类 |
25.0 |
1 |
包号二 |
畜肉、禽肉、禽蛋、水产类 |
55.0 |
1 |
包号三 |
干调、奶、豆、油、饮料类 |
20.0 |
1 |
说明 |
1.单位:万元。 |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律;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5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六)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七)投标供应商具有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储存、冷藏、货物配送设施,具备符合我部应急保障需求的供货能力(确定供货需求后2小时内送达我部)。
(八)投标人在大连市有固定生产(经营、加工)、仓储场所,且实体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九)曾完成过同等金额或以上,或曾完成过部队供应项目者优先。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8年04月2日至04月7日(北京时间,08:00-11:30,14:30-16:30)。
(二)发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可仅出示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实体店、仓库等证明材料。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在此次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04月26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6日08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四)若我部因工作任务冲突需要推迟开标时间,以通知为准。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助理 闫副处长
电 话:0411-85839193 0411-85839125
17640352501 18900985213
传 真:0411-85839209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邮政编码:116600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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