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18-HJSYYL-1001)
作者: 发布于:2018-03-22 09:31: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三亚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18-HJSYYL-1001)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18-HJSYYL-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物资:蔬菜类、畜禽鲜肉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冷冻食品类。
(二)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
(三)供货地点:海口市内指定地点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408.02万元(人民币)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六)供应商在海口地区拥有实体经营场所、仓库(含保鲜库、冻库)、运输车辆(含冷藏车),和应急食品供应能力。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18年3月20日至4月8日(08:00-11:3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预审,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本采购办公室视情对参与本次招投标报名的供应商实体经营场所、仓库及运输车辆情况进行实际考察,对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我部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当地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仓库和运输车辆证明材料等资格证明文件;
8.2017连续最近3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4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8年4月11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政府采购信息网》(www.caigou2003.com)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0898-88220710 15308965451
传 真: 0898-88220710
地 址: 海南省三亚市
三亚某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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