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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某单位副食品招标公告(2018-HJSY9-1013)

作者: 发布于:2018-03-09 17:11: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三亚某单位副食品招标公告(2018-HJSY9-1013)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HJSY9-1013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物资分两包:第一包:蔬菜水果类、畜禽鲜肉、鲜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副食品;第二包:冷冻类食品类。
 
  (二)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选取供应商数量:每包选取1名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1.在我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为500万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企业及外资控股企业),不得以挂靠其它公司或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
 
  2.供应商三亚地区拥有实体经营场所、仓库(含保鲜库、第二包要有冻库)、运输车辆(含冷藏车);供应商仓库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2.5吨以上运输车(含冷藏车)不少于3辆;
 
  3.具备保密和应急食品供应能力。
 
  (三)在购买标书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三亚当地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近两年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4、2017连续最近6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7、仓库和运输车辆证明材料等资格证明文件
 
  8、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的书面证明
 
  9、非外资企业及外资企业控股企业的声明
 
  投标人将相关材料胶装装订,接受资格预审,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本采购办公室视情对参与本次招投标报名的供应商实体经营场所、仓库及运输车辆情况进行实际考察,对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我部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出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23日(0800-1130,1500-1800)
 
  (二)地点:海南三亚
 
  (三)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
 
  (四)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0900
 
  (二)地点:海南三亚
 
  (三)方式:报价截止前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3月30日1000
 
  (二)地点:海南三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伟联系电话:17689756731
 
  地点:海南三亚
 
  三亚某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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