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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某单位电瓶车采购询价公告(2018-HJ91676-4001)

作者: 发布于:2018-03-06 18:34: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我单位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电瓶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HJ91676-4001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电瓶车(14座)

座位数:14座;长宽高约:4965×1520×1970mm;最大速度:40kmh;最大行驶里程:100km

1

2

电瓶车(11座)

座位数:11座;长宽高约:4580×1430×1940mm;最大速度:40kmh;最大行驶里程:100km

1

3

电瓶车(5座)

座位数:5座;长宽高约:3460×1500×2020mm;最大速度:35kmh;最大行驶里程:85km

1

4

电瓶车(维修专用车)

座位数:2座;长宽高约:4540×1430×1940mm,货台尺寸:3130×1360×300mm;最大速度:40kmh;最大行驶里程:90km

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 供应商报价产品,应当是其主营业务范围。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4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00(二)地点:东莞市虎门镇
 
    (三)方式:现场发放,外地公司采取网上发放方式。发放询价文件时需提供材料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销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货物销售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基本情况等资格证明材料接受资格预审
 
    六、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提交方式
 
    (一)截止时间:2018年3月22日(星期一)0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东莞市某单位会议室
 
    (三)提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外地公司采取邮寄方式提交。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769-82678078/13728408110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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