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某单位智慧垃圾分类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HJ92961-3002)
作者: 发布于:2018-01-26 17:19: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三亚某单位智慧垃圾分类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HJ92961-3002)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我单位进行投标。
一、公告时限:2018年1月26日至2月5日
二、项目名称:三亚某单位智慧垃圾分类屋采购
三、采购内容:智慧垃圾分类屋2座(清单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整)
五、申请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 供应商报价产品,应当是其主营业务范围。
六、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标书发售前,招标人须对各供应商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向通过预审的供应商发售标书。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验后不退回,由采购机构留存。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1)。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4. 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3)。
5. 投标申请人声明(对所提供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是否与其他供货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出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等做出承诺)。
(二)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公告有效期前,将申请材料当面递交或传真至指定传真机,逾期递交的将拒收。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限提交的,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七、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开始时间:2018年1月26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榆亚路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单位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5308965590
传 真:0898-88241278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
4.采购项目一览表
三亚某单位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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