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某单位集中采购供应室安防设备招标公告(2017-HJSY-1013)
作者: 发布于:2017-11-28 09:14: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项目名称: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HJSY-1013
三、项目概况:详情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非外资企业及外资控股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成立5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以下保密和系统集成资质:(1)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单项;(2)省级以上(含省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三)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提供的物资仅限国内品牌,近三年内未出现网络安全事故、泄密事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17 年 11 月 28日至2017年 12月 18 日(08:00-11:3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三亚某单位集中采购供应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境外投资背景,法定代表人为中国公民且不拥有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内未出现网络安全事故、泄密事故的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8.连续3年的会计报表(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连续三年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必须全文复印或者带原件);
9.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单项;
10. 省级以上(含省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四)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文件100元/份(电子版文件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17年 12月 19日 0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19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三亚某单位XX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 19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三亚某单位XX会议室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13111970012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13111970564
(二)座机电话:88556408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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