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单位营产营具公开招标公告(2017-HJGZGD-1001)
作者: 发布于:2017-11-16 16:31: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州某单位营产营具公开招标公告
(2017-HJGZGD-1001)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营产营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HJGZJD-1001
三、项目概况:
1.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详见附件《货物一览表及参数要求》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内
3.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需求方指定地点
4.项目最高限价:209万元
说明: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运杂费:投标货物应包含货物运费,具体发运地点由需方指定。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出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发出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出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三)发出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以备核对(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无需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未到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礼兵
电 话:020-88600653/18988401301
传 真:020-88600328
附件:货物一览表及参数要求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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