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单位公寓房电梯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17-HJGZGD-1003)
作者: 发布于:2017-11-16 16:28: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州某单位公寓房电梯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7-HJGZGD-1003)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寓房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HJGZJD-1003
三、采购预算:224万元
四、项目概况:见附件1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证明),且为国内控股企业或非国外独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只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出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出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出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三)发出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以便核对)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4.货物制造商颁发的产品(项目)授权书;
5.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签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7.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模板);
8.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见附件模板)。
(四)招标文件发出: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文档形式发出,由投标人赴现场领取电子文档光盘,不收取费用。
七、勘查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因电梯属于特殊商品,对施工安装要求较高,为使投标人准确掌握设计安装相关事项,计划组织有关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时投标人需自备勘查时使用的所有工具设备,投标人勘察现场的一切费用和开支自理。
现场勘查集合时间及集合地点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本项目不设现场招标答疑会。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7年 1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政府采购信息网》(www.caigou2003.com)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同辉
电 话:020-88600653 13822417530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
附件:1.项目概况
2.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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