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某单位副食品招标公告 (2017-HJSY9-1009)
作者: 发布于:2017-11-06 16:54: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三亚某单位副食品招标公告
(2017-HJSY9-1009)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HJSY9-1009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物资分两包:第一包:蔬菜水果类、畜禽鲜肉、鲜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副食品;第二包:冷冻类食品类。
(二)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选取供应商数量:每包选取1名中标供应商,共选取2名。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企业及外资控股企业),不得以挂靠其它公司或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
2.供应商三亚地区拥有实体经营场所、仓库(含保鲜库、第二包要有冻库)、运输车辆(含冷藏车);供应商仓库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2.5吨运输车(含冷藏车)不少于3辆;
3.具备保密和应急食品供应能力。
(三)在购买标书前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亚当地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由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出具公司成立以来每年的资产负债表)、最近6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仓库和运输车辆证明材料等资格证明文件,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将相关材料胶装装订,一式3份,接受资格预审,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本采购办公室视情对参与本次招投标报名的供应商实体经营场所、仓库及运输车辆情况进行实际考察,对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我部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在我国境内注册,非外资企业及外资企业控股企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出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27日(0800-1130,1500-1800)
(二)地点:海南三亚
(三)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
(四)售价:2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0800
(二)地点:海南三亚
(三)方式:报价截止前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1月28日0900
(二)地点:海南三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鹍鹏 联系电话:13111937219
地点:海南三亚
三亚某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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