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某单位副食品协议供货公开招标公告 (2017-HJ91024-1001)
作者: 发布于:2017-10-10 17:42: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7-HJ91024-1001
二、项目名称:副食品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第一包:蔬菜类;第二包:冻品;第三包:生鲜食品;第四包:半成品;第五包:水果类;第六包:干调类。供应商必须对六包货物均进行投标。
四、协议供货期限:12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食品;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为部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
(六)在台山市咀港200公里以内或者珠三角地区具有与保障任务相符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的证明材料。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可以是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出具仓储企业仓储使用权有限期至2018年11月30日及以后的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08: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某单位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与无需提供);
5.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工商局企业登记信息机读资料);
8.在台山市咀港200公里以内或者珠三角地区具有与保障任务相符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的证明材料。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可以是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出具仓储企业仓储使用权有限期至2018年11月30日及以后的证明材料);
9.其它公告要求的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配送车辆证明材料或与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参加政府及部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等)和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10.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本单位不收取现金,请先联系进行转账汇款,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并将汇款单送至本单位备查。
七、投标开始、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东省湛江市某单位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湛江市某单位会议室。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caigou2003.com)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750-5752455,
0750-5752071
18165660031
江门某单位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