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某部队装备部综合计划处电瓶车招标公告(2017-HJSYZB-1002)
作者: 发布于:2017-07-12 09:22: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瓶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HJSYZB-1002
三、货物名称、数量:电瓶车(15座)12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非“三资”企业,无境外投资背景,法定代表人为中国公民且不拥有他国国籍。
(三)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提供的物资仅限国内品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六)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17 年 7月 11日至 7 月 14 日(0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
(二)地点:三亚市某部队营区
(三)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非“三资”企业,无境外投资背景,法定代表人为中国公民且不拥有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3日09时 00 分
(二)地点:三亚市某部队XX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8月 3 日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三亚市某部队××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278907998
地 址:三亚市
邮政编码:572016
三亚某部队装备部综合计划处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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