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5亿元助推农产品产地加工_首页标讯_项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央财政5亿元助推农产品产地加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24 09:18:00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资金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进行补助。这是国家为切实解决我国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实现减损增供、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促进增收而出台的一项重大措施。>>>推荐阅读农业部财政部就2012年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问题答问

  近日,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定额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储藏、保鲜、制干等设施。中央财政资金重点奖补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烘干等三类共18种规格的设施。项目实施区域包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产马铃薯、苹果和其他特色果蔬的县市、团场。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但在产地初加工领域由于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导致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品质下降。据专家测算,我国粮食、马铃薯、水果、蔬菜的产后损失率分别为7%-11%、15%-20%、15%-20%和20%-25%,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损失率,折算经济损失达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1亿多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掉,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丰产增产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为此,财政部、农业部决定在继续加大现有财税扶持政策力度的基础上,新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奖补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记者 李存才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