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连续4年每年百亿元支持文创产业发展
2012年至2015年连续4年,北京将每年统筹安排资金100亿元,用于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北京将以现有各类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基础,加快聚集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拓展文化金融综合试验区的辐射范围,形成文化金融机构聚集效应。
北京市金融局研究起草《关于金融促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除资金支持外,《意见》中明确,将探索在政府、企业及相关机构建立人才交流制度和顾问制度,参与产业发展决策、规划制定、项目论证等各方面工作。
金融机构如何更好地通过信贷支持文化创意产业?《意见》中提出,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多样化金融方式助推文化创意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为文化创意产业服务的特色支行、信贷专营机构、文化金融事业部等机构。
《意见》中提出,争取到“十二五”末,北京新增文化创意上市公司50家,形成“北京文化”板块。本市将加快创新文化创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包括争取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范围扩大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组建市场化的运营主体并发行债券或股票融资,并将重点培育 2个至3个综合收入超千亿元的功能区。
“支持设立首都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完善文化股权投资体系。”《意见》提出,北京将发展多元化股权投资主体,对投资于鼓励类文化创意产业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资本金结汇等方面给予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
此外,北京还将加快培养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保险创新体系。比如进一步探索研究开展知识产权侵权保险、艺术品保险等适合文化创业企业特点和文化创意产业需要的专属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为文化创意企业制定一揽子保险计划;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加大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信用保险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综合性服务等。(杨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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