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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部署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经费入财政预算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2-06 09:19:00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12月5日讯 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四川凉山州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安排部署全州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提出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市政府防震减灾目标任务年度考核,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到2013年底,西昌城区建成2-3个符合标准的I类应急避难场所,各县县城建成1-2个标准的II类应急避难场所;2015年底,全州30%的集镇将建设III类应急避难场所,初步形成以西昌城区、县城、重点集镇为主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框架;到2020年,全州基本形成以西昌城区、县城、重点集镇为主,远近结合、覆盖面广、设施配套的城镇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意见》提出: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均衡布局,统筹规划、安全适用,因地制宜、就近避难,平灾结合、综合利用,便于管理、分期实施”的原则,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科学规划和建设,切实提高全州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凉山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要求:要从分类标准、场所设置、选址要求、安全要求、功能设置等方面建设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应急避难场所;要将狠抓调查研究、编制专项规划、严格建设标准、进行统一标识、建设信息系统等方面作为全州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重点工作;要将加强责任落实,加大投入保障,加强部门合作,加强督促检查作为保障措施,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的落实。
  
  《意见》同时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提出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和实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整体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具体要求。(伍策 王月婷 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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