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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免征11项涉农产品市场收费项目

作者:王梅 发布于:2014-02-11 09:11:00 来源:亚心网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于江艳 记者 王梅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免征部分涉及农产品市场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免征11项涉及农产品市场的收费项目。
  
  2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这些项目主要包括:各类证照费、公告费;工商管理部门收取的年审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街道办事处收取的卫生保洁费、门前三包费;卫生监督部门收取的食品卫生学评价费、公共场所开业前和年度卫生学评价费、建设项目卫生工程设计审查费;畜牧部门收取的畜禽产品检疫费;计量部门收取的计量检定费。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市场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市场开办者必须将收取费用的项目、标准、成本构成情况以及举报电话等,在市场显着位置进行公示。同时,还要求各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全面清理本地区出台的涉及农产品市场收费项目,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
  
  “尽管这些收费项目,一项只有几十元,或者一二百元,对商户的经营构成不了多大压力,但对商户来说,政府能免除一些收费项目,也是一种支持。”新疆新联农贸市场总经理乔昌峰表示。
  
  目前,在乌鲁木齐市涉农产品的一二级批发市场有新疆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新疆新联农贸市场、新疆凌庆蔬菜交易市场、新北园春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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