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山东江苏新版投资目录发布 审批权限大幅下放
办一个项目还要跑断腿吗?
近期湖南、山东、江苏分别发布新的投资目录,给出了新的答案。
此前国务院在2013年12月2日下发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将风电站,部分火电站,部分水电站,部分铁路,部分公路等审批权下放到省一级部门。而目前上述省份则进一步将相对应的投资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或县市区政府。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专家唐文倩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一些行业审批权到地方后,有利于地方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提升,因为下放到基层,更能便捷地促进投资。
放权版投资目录
近期湖南、江苏等地最新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发布,显示大批的投资审批权限下放。此前山东去年年底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也显示此类似的特征。
其中《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取消或下放31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权限21项,下放市州或县市区政府核准权限10项。
其中取消核准的事项,包括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等,下放的包括所有风电站项目核准、除中央在湘企业以外的220千伏以下电网项目核准等,都与国家2013年的投资目录调整有关。
不过新的担忧在于,随着审批权限下放,各地市是否会涌现大批项目上马的热潮?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目前地方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确有对于新铁路建设,旧机场扩建的内容。
以湖南2014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为例,株洲、湘潭市提出长株潭城际铁路建设加快、顺利推进。永州市提出争取贵永郴、桂永郴赣铁路列入国家“十三五”铁路网规划。怀化市提出怀邵衡铁路开工建设。湘西自治州提出开展张吉怀高铁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黔张常铁路。
此前,《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具体规定, 跨省(区、市)项目和国家铁路网中的干线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铁路网中的其余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地方铁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铁路行业专家张江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地方对于铁路、地铁等建设的积极性过去就有,现在也是热于先规划,但是能否实现,根本的不在于审批权下放了,而在于有没有钱。“国家目前对于地方债务风险卡得紧,很多线路只是流于想法而已。”
一位地方铁路办的人士指出,目前铁路还是由省和国家审批为好,原因是省和国家会拿钱。“地方无力承担这么大的铁路投资,下放权力意义不大。”
审批权限下放程度不一
有意思的是,三地下放的审批权限程度不一样。其中各地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的程度不一。
比如以风电为例,江苏规定接入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且规模6兆瓦以上风电站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山东规定,所有风电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湖南规定,所有风电站项目由市州或县市区政府核准。
类似的还有水电。
江苏规定,跨市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湖南规定,涉及跨市州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或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的项目由市州或县市区政府核准。山东规定,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按此看,水电方面在湖南和山东审批权限下放力度更大。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专家唐文倩认为,以后国家能源部门对于整个项目的审批会越来越少,更强调的是事后监管。
她指出,下放也不是国家不会管。“国家对于总的投资的大盘子还是要掌握的。”
目前地方一些行业仍需要审批的权限进一步下放。
比如江苏新的投资目录规定,对于单片开发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改为由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对此,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因为房地产市场差别很大,一般都是以市为单位。“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制定省级审批制度,这会提高开发的行政管理成本和时间。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加快增加供应量。”
在今年两会中也有很多政协委员提到了房地产管理环节成本高,而审批环节多的成本肯定会附加到房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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