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延平区居家养老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延平区居家养老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02]XY[GK]202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延平区居家养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接业主通知,关于[350702]XY[GK]2020049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延平区居家养老服务类采购项目做出以下调整:
更正内容:
事项:原招标文件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②2018年度以来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属于小型、微型产品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 收入、资产 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 收入、资产 总额);B、涉及从业 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节能产品 |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不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6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 | 21 | 投标人针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A-2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总体方案,能结合目标定位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提供服务总体方案,包括服务目标及整体设想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方案安排科学、条理清晰、内容完整、理念先进、且符合本项目服务对象和区域的整体需求的得3分;整体方案较完整、较符合需求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全面、合理化与可行性弱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3 | 3 | 投标人提供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设计方案须包含:紧急救援和呼叫服务功能、老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管理功能、加盟商和服务人员管理系统、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在线支付结算系统、平台客服系统功能,能够满足以上所有功能的得3分,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A-4 | 3 | 投标人有提供服务设备的配备及后期维护制度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A-5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特色与创新方案,能够根据需要服务的不同类型的老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适合的特色方案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方案内容齐全且仔细的得3分;方案较齐全、内容较仔细的得2分;方案不齐全、内容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6 | 3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线下服务管理团队应具备养老护理技师(二级)、高级养老护理员(三级)、中级社会工作师、营养师、护士、评估师等,以上每缺一项扣0.5分,完全满足得3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资质 证书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A-7 | 3 | 为了保障培训质量,投标人应配备培训师对养老护理员进行服务技能培训,培训师须持有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师资资格 证书,每提供1个人员得1分,最高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资质 证书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A-8 | 2 | 为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根据供应商具备技术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名高级项目经理的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上述人员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和人员资质证明,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高级项目经理资 质证书通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官方网站: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可查询验证,否则不得分。 |
A-9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项目人员管理相关材料,包括投入项目服务人员分配、职责安排、培训制度、管理制度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内容齐全且仔细的得3分;内容较齐全、较仔细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10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流程、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规范与服务质量保障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上述标准齐全,内容仔细的得3分;上述标准较齐全、内容较仔细的得2分;上述标准不齐全、内容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11 | 3 | 投标人需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维护、维修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12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详细社区活动策划组织实施方案和社区活动相关资料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方案全面、资料齐全的得 3分;方案较全面、资料较齐全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资料不齐全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13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不同类型的老人群体并结合服务所在地实际情况制定紧急救助、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进行横向评议,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不得分。 |
A-14 | 6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流程和具体方案进行平台功能演示,须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演示(以下功能现场演示过程中,供应商需自行搭建环境演示真实系统,不接受PPT、视频、录屏以及DEMO等真实系统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演示,非真实系统的演示一律不得分;且本项目全部演示内容需在20分钟内完成,评委根据演示内容评分,演示所需电脑等设备自备): (1)通过大数据分析并展示本辖区内的老年人总体数据、养老服务资源分布情况、服务订单数据、服务人员分布情况、补贴发放情况。供应商全部演示满足上述功能的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满分2分) (2)政府监管端:支持地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监管,查看全辖区内养老汇总数据,包括政府购买居家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养老服务设施每日/月服务(老人积分、签到、社区活动、投诉、探访、助老服务)统计、养老机构视频监控和入住情况。供应商全部演示满足上述功能的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满分2分) (3)线上培训:演示移动端线上培训平台,实现视频播放、在线完成视频学习任务、在线考试答题功能。供应商全部演示满足上述功能的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满分2分) |
A-15 | 3 | 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方案,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团队建设等方面,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内容齐全且内容仔细的得3分;内容较齐全且内容较仔细的得2分;其他按一般得1分;未提供明确的任何承诺的视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
A-16 | 1 | 投标人或所属机构养老项目有成立党支部的得1分,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得1分。成立党支部的需提供上级党支部批复证明文件,成立工会组织的需提供上级工会批复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4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 | 1 | 提供经银行、商务部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核准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银行、商务部评定资质授权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2 | 2 | 从2017年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养老项目获得过养老服务表彰或荣誉的,提供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推荐、入选的得2分;提供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推荐、入选的得1分,需提供相应部门表彰、推荐、入选的网站公示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3 | 2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或(OHSAS18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证书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B-4 | 2 | 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B-5 | 1 | 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具有AAAAA级养老服务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B-6 | 1 |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B-7 | 2 | 投标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包括智慧养老相关内容,每提供一项相关内容的自主知识产权得0.5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B-9 | 1 | 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养老信息化方面相关荣誉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B-10 | 1 |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入选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的得1分。须提供网站截图以及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颁发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11 | 2 | 投标人有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经验,运营的单个养老机构项目床位数在300张或以上得1分,床位1000张或以上的得2分。需提供公建民营合同证明,合同中未体现床位数量的还需提供属地民政部门盖章的关于床位数量的说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B-12 | 2 | 自2017年起至今,供应商取得类似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的,10份以上(含)的得2分,5(含)-9(含)份的得1分,5份以下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合同期内任意月份采购人的付款凭证。未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B-13 | 2 | 自2017年起至今,供应商具有养老从业 人员培训经验的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B-14 | 3 | 投标人具有自行开发的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的视频课程的,课件数≥20集的,得3分,10集≤课件数<20集的得2分;课件数<10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开标时需提供相关项目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截图、采购合同复印件以及可正常播放的清晰度不低于720p的视频培训资料原件进行现场演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B-15 | 2 | 根据供应商获得社会各界、媒体、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家属的肯定和支持情况(提供报道、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正面评价数≥20份的得2分,10份≤正面评价数<20份的得1分;正面评价数<10份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现更正为: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②2018年度以来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属于小型、微型产品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 收入、资产 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 收入、资产 总额);B、涉及从业 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节能产品 |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不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 | 21 | 投标人针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A-2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总体方案,能结合目标定位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提供服务总体方案,包括服务目标及整体设想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方案安排科学、条理清晰、内容完整、理念先进、且符合本项目服务对象和区域的整体需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方案内容有欠缺、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3 | 3 | 投标人提供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设计方案须包含:紧急救援和呼叫服务功能、老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管理功能、加盟商和服务人员管理系统、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在线支付结算系统、平台客服系统功能,能够满足以上所有功能的得3分,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A-4 | 3 | 投标人有提供服务设备的配备及后期维护制度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方案内容齐全且仔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方案有欠缺的得1分; 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A-5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特色与创新方案,能够根据需要服务的不同类型的老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适合的特色方案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方案内容齐全且仔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方案有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6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线下服务管理团队配置情况进行评审,应包括:养老护理技师(二级)、高级养老护理员(三级)、中级社会工作师、营养师、护士、评估师等,以上每缺一项扣0.5分,完全满足得3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资质 证书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A-7 | 3 | 为了保障培训质量,投标人应配备培训师对养老护理员进行服务技能培训,培训师须持有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师资资格 证书,每提供1个人员得1分,最高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资质 证书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A-8 | 2 | 为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根据供应商具备技术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名高级项目经理的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上述人员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和人员资质证明,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通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官方网站: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可查询验证,否则不得分。 |
A-9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项目人员管理相关材料,包括投入项目服务人员分配、职责安排、培训制度、管理制度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内容齐全且仔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有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10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流程、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规范与服务质量保障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上述标准齐全、内容仔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上述标准有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11 | 3 | 投标人需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维护、维修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方案内容齐全且仔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方案有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12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详细社区活动策划组织实施方案和社区活动相关资料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方案全面、资料齐全、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3分;;方案有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13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不同类型的老人群体并结合服务所在地实际情况制定紧急救助、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进行横向评议,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方案内容齐全且仔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方案有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A-14 | 6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流程和具体方案进行平台功能演示,须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演示(以下功能现场演示过程中,供应商需自行搭建环境演示真实系统,不接受PPT、视频、录屏以及DEMO等真实系统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演示,非真实系统的演示一律不得分;且本项目全部演示内容需在20分钟内完成,评委根据演示内容评分,演示所需电脑等设备自备): (1)通过大数据分析并展示本辖区内的老年人总体数据、养老服务资源分布情况、服务订单数据、服务人员分布情况、补贴发放情况。供应商全部演示满足上述功能的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满分2分) (2)政府监管端:支持地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监管,查看全辖区内养老汇总数据,包括政府购买居家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养老服务设施每日/月服务(老人积分、签到、社区活动、投诉、探访、助老服务)统计、养老机构视频监控和入住情况。供应商全部演示满足上述功能的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满分2分) (3)线上培训:演示移动端线上培训平台,实现视频播放、在线完成视频学习任务、在线考试答题功能。供应商全部演示满足上述功能的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满分2分) |
A-15 | 3 | 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方案,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团队建设等方面,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内容齐全且内容仔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内容不完整、有欠缺得1分;未提供明确的任何承诺的视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 | 1 | 提供经银行、商务部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核准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银行、商务部评定资质授权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2 | 2 | 从2017年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养老项目获得过养老服务表彰或荣誉的,提供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推荐入选的每项得1分;提供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推荐入选的得0.5分,本项最高分得2分。需提供相应部门表彰、推荐、入选的网站公示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3 | 3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或(OHSAS18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B-4 | 2 | 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B-5 | 1 | 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具有AAAAA级养老服务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B-6 | 2 | 投标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包括智慧养老相关内容,每提供一项相关内容的自主知识产权得0.5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B-7 | 1 | 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养老信息化方面相关荣誉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B-8 | 1 |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入选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的得1分。须提供网站截图以及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颁发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9 | 3 |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取得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的,15个以上(含)的得3分,10(含)-14个的得2分,5(含)-9个的得1分,5个以下的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合同期内任意月份采购人的付款凭证。未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B-10 | 1 | 投标人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取得5星级的得1分,取得4星级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政府官网的星级公示截图及投标人与运营场所关系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11 | 2 |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具有养老从业 人员培训经验的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B-12 | 3 | 投标人具有自行开发的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的视频课程的,课件数≥20集的,得3分,10集≤课件数<20集的得2分;课件数<10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开标时需提供相关项目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截图、采购合同复印件以及可正常播放的清晰度不低于720p的视频培训资料原件进行现场演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B-13 | 3 | 根据供应商获得社会各界、媒体、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家属的肯定和支持情况(提供报道、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正面评价数≥20份的得3分,10份≤正面评价数<20份的得2分;正面评价数<10份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12.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项目内容做调整,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9:00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3号
联系方式:18960607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1902室
联系方式:0599872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8960607678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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