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绿化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管理中心2020年-2022年黄埔区天桥、匝道桥和隧道勒杜鹃养护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112-202012-101355-0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2022年黄埔区天桥、匝道桥和隧道勒杜鹃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的(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原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修改为现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2、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的(附件4)商务部分评分表进行修改(具体修改详见变更公告附件1)
3、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自查表资格性审查表:原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修改为现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更正日期:2020 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5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它内容不变。
附件1
商务部分评分表 (4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办法
分值(分)
1
企业认证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认证范围具有园林绿化养护的内容,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上述三证的认证内容均包含天桥绿化养护、立体绿化、病虫害防治等内容的,每通过一项有效认证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本项1+2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认证机构的官方网站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证该认证为有效状态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
2
企业荣誉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A级”或以上证书的得 4 分;无或其它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
3
同类项目业绩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同类养护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每项得1分,最高得10分。
以上最高得10分。
注:1)业绩要求: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公告或中标公示截图及有效的网页查询途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0
4
用户满意度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户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评审:
投标人每获得一个评价为优(好、非常满意、满意、90分或以上分数、或相当于优的评价)的,得2分。
投标人每获得一个评价为良(较好、较满意、80分或以上分数、或相当于良的评价)的,得1分。
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注:需与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的用户一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0
5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车辆数量及类型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设备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方式进行评分:
若车辆数量及类型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5分,不完全满足的不得分;
在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拟投入的车辆为自有的,有以下情形的加分:
(1)车辆在2019年1月1日后(含当天)购置的,每辆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车辆在2017年1月1日后(含当天)购置的,每辆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
(3)车辆在 2015年1月1日后(含当天)购置的,每辆加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25分;
(4)车辆在 2015年1月1日前购置的,不得分。
其他情况均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车辆如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车辆的行驶证;②机动车登记证;③购车发票复印件;④须承诺参与投标的车辆必须是为本项目所投入的或者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同规格年限的车辆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自有车辆以行驶证上所有人栏目记载内容为准,购置时间以机动车登记证的发证日期为准。
(2)车辆如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车辆的行驶证②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③须承诺参与投标的车辆必须是为本项目所投入的或者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同规格年限的车辆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租赁车辆以行驶证上所有人栏目记载内容为准,购置时间以行驶证的注册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10
合 计
4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开发区绿化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四街168号
联系方式:020-82271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
联系方式:020-61101333-1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26050657
附件
发布人: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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