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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2020年莆田市养殖尾水水质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12-11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2020年莆田市养殖尾水水质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300]FJLW[GK]202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2020年莆田市养殖尾水水质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12-09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将原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监测范围中的“目前,全市初排有421个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更正为“目前初步提供255个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

事项2:将原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监测时间中的“预计1月初采样,1月底出检测报告,收到监测报告并质控合格后。”更正为预计1月初采样,1月底出检测报告,收到检测报告并质控合格后付款。

 事项3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技术项评分点中的技术负责人要求评分点更正为

技术负责人要求

3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或化学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得3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事项4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商务项评分点中的检测能力评分点更正为

检测能力

1

供 应商提供的CMA证书包含海水以及水和废水(含大气降水)资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事项5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商务项评分点中的水质监测业绩评分点更正为

水质监测业绩

3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水质监测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公告(页面需包含网址信息)、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12-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5号楼    

   联系方式:17705940070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址:莆田市荔城区北街华源豪庭11单元406号      

   联系方式:0594-2752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隽雨

   电   话:17705940070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1211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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