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森林防火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RWZB[GK]2020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森林防火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描述统一修改为:“需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封面需具备CMA或CNAS或ilac-MAR标识并通过认证)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2、将招标文件中合同包3 的评分标准分值修改为:价格项30分,技术项55分,商务项15分,技术和商务各细项分值根据比例相应调整,具体修改后的评分标准为:
合同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 | 4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并结合佐证材料等方面情况,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评定:①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40分。②带“★”的技术指标项为关键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合计3项),③带“▲”号的技术指标项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2分(合计7项);④其他技术指标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15分(合计164项),“项目概述”不计入评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注:招标文件技术指标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2、现状与需求的理解情况 | 3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与需求的理解情况进行评分,分析理解详细、透彻,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分析理解较详细、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分析理解简单、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3、施工组织方案 | 3 | 3.1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主要设备或材料及劳动力进场安排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可行、操作流程明确、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可行、操作流程较明确、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有操作流程、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但方案内容单薄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3 | 3.2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确保工期及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方案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可行、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可行、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一般但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
4、项目实施、质量管理方案 | 3 | 4.1项目实施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能力、项目实施步骤、项目进度安排情况进行综合比较: (1)方案内容完善具体,契合实际的得3分; (2)方案内容简洁明了,贴合实际的得2分; (3)方案内容笼统概括,与实际有出入的得1分; (4)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 | 4.2项目管理和质量保障措施: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风险管控办法、质量保障措施、项目沟通协调机制、项目需求变更管理措施情况进行综合比较: (1)方案内容完善具体,契合实际的得3分;(2)方案内容简洁明了,贴合实际的得2分;(3)方案内容笼统概括,与实际有出入的得1分; (4)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体系认证证书 | 2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每少一个认证扣1分,扣至0分止。 需提供证书及该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网页界面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中信息与网页信息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
2、项目负责人 | 1 | 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连续6个月的投标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不得分】 |
3、项目主要专业人员 | 2 | 按照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专业人员,根据人员的人数、资格、资历、职称、业绩、质量荣誉,以及专业结构合理性等进行评分。人员配置最优的得2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人员汇总表、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连续6个月的投标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不得分】 |
4、业绩 | 3 | 为保障项目实施能力,对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
5、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近三年获得过省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6、售后 服务承诺 | 1 |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 服务内容、维护响应计划,包括具体的售后 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维修方式、备品备件、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评议,描述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1分;描述较为详细具体、大部分合理可行的得0.5分;描述一般的得0.2分;差和未提供任何售后 服务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7、技术培训方案 | 1 | 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培训的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包括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等方面的承诺)情况,由评后打分:描述详细具体、合理可行实用的得1分;描述较为详细具体、大部分合理可行的得0.5分;描述一般的得0.2分;描述差或未提供技术培训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8、保修期 | 3 | 投标人所承诺的免费保修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的加1分,满分3分。只应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
9、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性 | 1 | 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水平及制作质量进行评价,主要依据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编排顺序、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理是否清晰,响应情况是否便于评委审阅。编排顺序、格式合理,条理清晰,便于评委审阅,得1分;编排顺序、格式较为合理,条理一般,基本满足评委审阅,得0.5分;编排顺序、格式不合理,无条理,不便于评委审阅,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 | 6.8 |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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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林业局
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
联系方式:黄建辉、陈翔颖,0591-88608170、0591-87855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联系方式:郑婷婷、林晓彤,0591-8754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林晓彤
电 话: 0591-8754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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