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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应急管理局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公开征集比选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11-13 1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JCG2020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狮应急管理局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公开征集比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时间为: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基本分

40

基本要求满足情况:投标人投标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得40分,一项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

服务机构设置情况

2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服务机构设置情况,由评委横向比较在0-2分之间打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方案

2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情况,由评委横向比较在0-2分之间打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工作流程与进度控制

2

根据投标人的工作流程与进度控制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进度配合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人员配置情况

3

专业人员:投标人提供拟服务于本项目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专业情况由评委进行分。投标人应配备3名以上(含3名)人员,每增加1名注册建造师得1分,总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专业复印件,以及该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若注册证书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不一致、投标人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不得分。(3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有消防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得1分,总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不得分。(满分3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有消防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得0.5分,总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不得分。(满分3分)

3、

纳税记录

1

根据投标人的依法纳税记录情况横向比较,2019年度纳税500万以上的得1分,2019年度纳税400万以上得0.5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应提供纳税记录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分)

 更正为:1、更改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基本分

43

基本要求满足情况:投标人投标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得43分,一项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

服务机构设置情况

2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服务机构设置情况,由评委横向比较在0-2分之间打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方案

2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情况,由评委横向比较在0-2分之间打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工作流程与进度控制

2

根据投标人的工作流程与进度控制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进度配合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人员配置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有消防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得1分,总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不得分。(满分3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有消防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得0.5分,总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不得分。(满分3分)

 3、

纳税记录

1

1.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应急管理局     

地址:石狮市        

联系方式:蔡若萍、15980056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号楼201            

联系方式:小张、18960229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1896022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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