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数据中心(一期)建设--软件平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FR[GK]202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数据中心(一期)建设--软件平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指标项1 基本要求”
本项目品目号1-1要求为成熟产品并支持优化部署,品目号1-2是在对用户需求充分调研基础上完成全域数据库定义,覆盖面要全,品目号1-3至品目号1-18要求必须是成熟产品且有成熟应用案例,可按采购人要求做更改,品目号1-19至品目号1-27均为基于微服务框架的软件开发服务,按学校的应用需求进行相应的软件开发服务,进行全域数据融合,所有服务及应用均包含PC端及移动端,所有开发均采用HTML5原生技术标准(如需使用第三方插件,必须完全支持PC端与移动端),可在需求相似的软件基础上二次开发达到采购人需求,拒绝直接以产品形式提供。
现更改为:
指标项1 基本要求
本项目品目号1-1要求为成熟产品并支持优化部署,品目号1-2是在对用户需求充分调研基础上完成全域数据库定义,覆盖面要全,品目号1-3至品目号1-18要求必须是成熟产品且有成熟应用案例,可按采购人要求做更改,品目号1-19至品目号1-27均为基于微服务框架的软件开发服务,按学校的应用需求进行相应的软件开发服务,进行全域数据融合,所有服务及应用均包含PC端及移动端,所有开发均采用HTML5原生技术标准(如需使用第三方插件,必须完全支持PC端与移动端),可在需求相似的软件基础上二次开发达到采购人需求,拒绝直接以产品形式提供。本项目所涉及品目的所有数据存储均使用全域数据中心唯一库,若发现某一品目使用独立库者,视为无效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指标项7 建设内容”
投标人未来提供开发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各品目服务建设的基本内容,采购人有权在后续业务开发时做相应调整。”
现更改为:
指标项7 建设内容
投标人未来提供开发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各品目服务建设的基本内容,采购人有权在业务开发时根据实际需要做相应调整,以满足项目的实际需要。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商务条件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项目开始实施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中标人完整履行合同1年 后采购人无息退还。
现更改为: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项目开始实施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中标人完整履行合同2年后采购人无息退还。
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商务条件
10.售 后服务内容
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维护服务,时间从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免费服务期内需求增量或变更在原模块10%范围内应无偿为采购人服务……。
现更改为:
10.售 后服务内容
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维护服务,时间从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免费服务期内需求增量或变更在原模块20%范围内应无偿为采购人服务……。
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商务条件
11.违约责任要求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逾期时,采购人有权按照如下标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根据采购人所提的时间控制关键节点,每一时间控制节点必须完成该节点时间段内的所应完成的品目产品,每逾期1自然日,罚款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逾期超过30自然日,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合同,项目所有未支付款项不予支付,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采购人损失,直至项目已支付款项的100%金额。
现更改为:
11.违约责任要求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逾期时,采购人有权按照如下标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根据采购人所提的时间控制关键节点,每一时间控制节点必须完成该节点时间段内的所应完成的品目产品,每逾期1自然日,罚款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逾期超过30自然日,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合同,项目所有未支付款项不予支付,没收履约保证金,追回项目已支付款项的100%金额,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因交付时间延误造成采购人损失追加赔偿的权利,追加赔偿金额不超过原项目应交付的合同总金额。
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
③商务项中“投标人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或以上资质得1分,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具有在线考试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在2020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取得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具有工作流引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在2020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取得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具有教育资源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在2020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取得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改为:
删除以上4项商务评分项。
七、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中“7.2评标标准”
③商务项中“投标人同时具有软件安全开发三级或三级以上及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或三级以上)两项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改为:
③商务项中“投标人具有软件安全开发三级或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或三级以上)两项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得2分,每提供一项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八、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中“7.2评标标准”
③商务项中“投标人具备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5项,同时获得五个认证的得2分,获得其中任意三个或四个认证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改为:
“投标人具备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5项,同时获得五个认证的得3分,获得其中任意三个或四个认证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九、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中“7.2评标标准”
③商务项中“投标人所列派驻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3名或以上得1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现更改为:
“投标人所列派驻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3名或以上的得2分,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2名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中“7.2评标标准”
③商务项中“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运维售 后服务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在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服务的免费服务期延长)得1分,满分2分。”
现更改为: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运维售 后服务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在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服务的免费服务期延长)得1分,满分3分,没有延长的不得分。”
十一、原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8 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11-28 9:00。
现更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9 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11-29 9:00。
其余内容不变,此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均具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
联系方式:周世杰0591-83511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01室
联系方式:陈思思0591-8621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思
电 话: 0591-862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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