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徐州市区奎河污水处理厂及金山大沟、姚庄大沟片区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JSZC-G2020-306)的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SZC-G2020-306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徐州市水务局委托,就徐州市区奎河污水处理厂及金山大沟、姚庄大沟片区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JSZC-G2020-306)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已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现就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一、原资格预审公告主要信息:
原资格预审项目名称:徐州市区奎河污水处理厂及金山大沟、姚庄大沟片区雨污分流工程PPP项目
原资格预审项目编号:JSZC-G2020-306
原公告日期:2020年7月31日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原:
(7)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为境外企业,依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并说明,如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加盖各自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
更正为:
(7)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为境外企业,依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并说明,如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加盖各自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
原:
(11)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累计银行授信额度可用的部分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提供银行授信合同复印件及该银行针对本授信合同的授信额度可用部分的证明材料,银行授信额度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仍处于有效期内);
更正为:
(11)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累计银行授信额度可用的部分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为准;提供银行授信合同或授信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该银行在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针对本授信合同或授信证明的授信额度可用部分的证明材料);
其他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胡如兵 唐 文
联系电话:025-83668521 025-83668519
采购人:徐州市水务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9号
联系人:张子剑
联系电话:0516-80802076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