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采购盘福院区A座二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J-FG-2020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采购盘福院区A座二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4页“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下同)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建筑企业资质。
6. 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更正为: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下同)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企业资质。
6. 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招标文件第18页“十四、付款方式”
原文:
2.4 第四期工程进度款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书,经有资质的咨询公司审核后支付,金额支付到审核结算造价金额的95%。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中标人,同时解冻银行履约保函。
2.5第五期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金额为审核结算造价金额的3%,于工程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没有发现质量问题,招标人于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中标人。
更正为:
2.4 第四期工程进度款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书,经有资质的咨询公司审核后支付,金额支付到审核结算造价金额的97%。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中标人,同时解冻银行履约保函。
2.5第五期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金额为审核结算造价金额的3%,于工程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没有发现质量问题,招标人于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中标人。
(三)招标文件第51页“65、进度款”
原文:
65、进度款
65.1 支付期间:
×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工程款分五期支付,进场施工的5日内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进度完成60%时,凭等额发票支付至总工程款的4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凭等额发票支付至总工程款的2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经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审核结算后,凭全额发票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保留总工程款的5%
工程进度 | 支付比例 | 备注 |
进场施工 | 总工程款的20% | 凭等额发票 |
工程进度完成60% | 总工程款的40% | 凭等额发票 |
工程进度完成100%,验收合格 | 总工程款的20% | 凭等额发票 |
并经有资质的单位结算后 | 支付至审核结算工程款的95% | 凭等额发票 |
质保金 | 审核结算工程款的3% | 凭等额发票 |
更正为:
65、进度款
65.1 支付期间:
×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工程款分五期支付,进场施工的5日内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进度完成60%时,凭等额发票支付至总工程款的4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凭等额发票支付至总工程款的2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经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审核结算后,凭全额发票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7%。保留总工程款的3%
工程进度 | 支付比例 | 备注 |
进场施工 | 总工程款的20% | 凭等额发票 |
工程进度完成60% | 总工程款的40% | 凭等额发票 |
工程进度完成100%,验收合格 | 总工程款的20% | 凭等额发票 |
并经有资质的单位结算后 | 支付至审核结算工程款的97% | 凭等额发票 |
质保金 | 审核结算工程款的3% | 凭等额发票 |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8-1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联系方式:陈小姐 020-84233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联系方式:庄小姐 020-87371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20-873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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