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自然资源局隆安县乔建镇罗村、慕恭村、太阳升村、博浪村、廷罗村、鹭鸶村、古潭乡九甲村等几个村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隆安县乔建镇罗村、慕恭村、太阳升村、博浪村、廷罗村、鹭鸶村、古潭乡九甲村等几个村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项目编号:LAZC2020-G3-00761~00766-GXJS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项目联系电话:1337700734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6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隆安县乔建镇罗村、慕恭村、太阳升村、博浪村、廷罗村、鹭鸶村、古潭乡九甲村等几个村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006/t20200615_1447971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隆安县乔建镇罗村、慕恭村、太阳升村、博浪村、廷罗村、鹭鸶村、古潭乡九甲村等几个村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二、项目编号:LAZC2020-G3-00761~00766-GXJS
三、采购人名称: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56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0771-652097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绿塘里22号
联系人及电话:覃工,1337700734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6月15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6月28日
七、更改事项: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更改通知如下:
1.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9时30分)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竞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竞标响应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1.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招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1.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绿塘里22号;
收件人:陈工;
联系电话:18677626050。
1.6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有效的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2、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取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人到现场开标的内容。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检查并制作记录。
4、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开标当天投标人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保持电话畅通,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71-652097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绿塘里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13377007343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