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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江学院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12-25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关于闽江学院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R201927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191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12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关于闽江学院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12/t20191219_1360331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 中B8为了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方便,投标人注册地在福建省或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如为分支机构或办事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场地证明材料(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产权证明复印件)。须提交证明材料原件。更改为为了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方便,投标人注册地在福建省或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如为分支机构或办事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场地证明材料(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产权证明复印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 中本项目评分项(B1项中的第3点与第4点、B3、B4、B5、B6、B8)中所有证明材料在投标时均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证明材料原件。更改为本项目评分项(B1项中的第3点与第4点、B3、B4、B5、B6)中所有证明材料在投标时均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经发布后,视为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闽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0591-8376047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吴0591-837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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