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办事处本级 天津市宝坻区张牛屯镀锌厂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项目(项目编号:BDGP-2019-FW-014)更正公告第1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5-01 09: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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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办事处本级 天津市宝坻区张牛屯镀锌厂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项目(项目编号:BDGP-2019-FW-014)更正公告第1号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张牛屯镀锌厂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BDGP-2019-FW-014 3.首次公告日期:2019-04-30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更正为: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开标室 2.更正日期:2019-04-3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蒋先生 2.联系电话:022-84250071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办事处本级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东路1号 3.采购人联系人:郭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9918880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先之轻工科技园C区2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4250071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7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iaodazhaobiao@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富民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302011809300116463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办事处本级或 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办事处本级和 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标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办事处本级天津市宝坻区张牛屯镀锌厂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BDGP-2019-FW-014)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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