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救助站管理楼装修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30 08: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照市救助站管理楼装修项目更正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具备建筑工程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5、拟供施工及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服务;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6、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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