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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城阳分局城阳区204国道东段路灯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26 10: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城阳分局城阳区204国道东段路灯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城阳分局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4号

        联系方法:87866020

    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历城区龙奥北路(龙奥北路与奥体东路交叉口东)909海信龙奥9号2号楼25层

        联系方法:0531-82380658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城阳区204国道东段路灯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CYCG2019000096

本次变更涉及标包
包号 标包名称
1 城阳区204国道东段路灯工程项目(设计)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9-04-26 09:28:09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8条18.质疑1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 青 岛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http://ggzy.qingdao.gov.cn) 中本公告页面下方的投标人质疑栏目“提出质疑” 中提出,并同时将一式三份书面纸质质疑递交至青岛市城阳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政府采购窗口(城阳区山城路 195 号,电话:0532-66796336),未递交书面质疑的不予受理。质疑应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质疑投诉办法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变更为: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8条18.质疑1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式三份书面质疑(见附件)递交至青岛市城阳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政府采购窗口(城阳区山城路195号,电话:0532-66796336)。质疑应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质疑投诉办法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质疑不予受理。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姓名:程程

    电话:0532-68957177

供应商请在 2019-05-07 14:00:00 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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