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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南部城市文化旅游项目工程结算升级服务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18 19: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南部城市文化旅游项目工程结算升级服务
  • 2、原项目名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南部城市文化旅游项目工程结算升级服务
  • 3、项目编号: HZC-2018-032
  • 4、项目序列号: HZCC-2019-010
  • 5、项目联系人: 王迪
  • 6、项目联系电话: 13985697751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8、首次公告日期: 2019-04-10
  •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22款合同授予标准:采购机构应将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报价供应商”,现特更正为:采购机构应将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分得分第一名的报价供应商”。二、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办法第三项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同时具备专业为工程造价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0分。该项条款中“专业为工程造价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现特更正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10分):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7分),同时具备专业为工程造价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得3分(须提供原件证明资料)”。三、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办法第四项项目技术人员配备情况: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须提供原件证明材料)2、工程审计小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配置不低于5人得15分。(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复印证明材料)。现特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得6分,同时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须提供原件证明资料);2、工程审计小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配置不低于5人得15分(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复印证明材料)。四、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办法第六项公司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政府投资的在建或已完成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审核报告复印件佐证。现特更正为:提供近三年类似政府投资的在建或已完成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佐证。
  •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 11、PPP项目:
  • 12、采购人名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官井路第十一中学旁(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二楼)
    •   项目联系人:李伟
    •   联系电话:0851-284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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