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城区市政、绿化养护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08 13: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济阳区城区市政、绿化养护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2、投标人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有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职称(园林专业);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本公司正式职工,且近6个月正常缴纳社保;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下列证件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阳分中心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②无失信证明材料、③项目经理职称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公告中: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取消: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中取消:④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招标文件中对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出要求的部分全部对应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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