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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遴选造价咨询、小规模工程招标代理合作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9-03-28 16: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遴选造价咨询、小规模工程招标代理合作机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XW201901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8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3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3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遴选造价咨询、小规模工程招标代理合作机构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3/t20190328_1182181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在原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中补充如下: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2.1投标人具有5名注册造价师,需提供该5名注册造价师的注册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2为工作开展便利,遴选办公地点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内的合作方:投标人须提供办公地点租赁合同,若是自行购买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租赁合或产权证明地址须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内,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相符)。

(3)工程造价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4)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招标代理备案资质(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法人企业。

(5)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其名称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所在页面的打印件,该打印件须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起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专栏中打印或截图。

(6)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1-876750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谢0591-8780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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