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林业局宜州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度林业植被建设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宜州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度林业植被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YZZC2019-G3-00002-GXGC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8-321236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3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3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宜州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度林业植被建设工程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宜州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度林业植被建设工程项目
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宜州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度林业植被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YZZC2019-G3-00002-GXGC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3月20日
四、更正日期:2019年3月25日
五、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点,原内容:现场踏勘:无。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现更正为:现场踏勘:统一组织,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9:00,潜在投标人拟派授权代表在河池市宜州区林业局集中统一出发,踏勘材料由业主统一盖章,投标人不参与现场踏勘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第24页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部分增加:(7)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3、招标文件第34-36页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所有内容全部删除
现更正为: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 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
共 5 人组成.
(二)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最高上限价,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上限控制价, 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整(¥1180000.00元)。
(三)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苗木种植养护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业绩信誉、政策功能分等五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10分,苗木种植养护方案40分,售后服务方案分30 分,业绩信誉分 14 分,政策功能分6分。
(四)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定方法中划分档次的,由评委综合定档,各评委成员在档次范围内独立打分,以各评委平均分作为某投标人某项对应分值。
(五)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投标人的有效评标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否则, 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以低于成本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无效。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满分10分)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
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投标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之规定,
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具有认定职能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
(4)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 10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
(5)某投标人价格得分 = ×10 分
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2、苗木种植养护技术服务方案分(满分40 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苗木种植养护及售后服务方案书:要求做出种植及管护的具体技术方案,供货响应时间、具体措施、工期保证措施由评委集体讨论确定评定标准形成书面材料,并由评委按此标准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服务方案的等级后,由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13 分):方案欠合理。进度计划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无工期保证措施(含季节措施、技术措施),关键技术、措施欠合理,无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服务经验一般。
二档:(13.1~27 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进度计划基本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并安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靠(含季节措施、技术措施),关键技术、措施基本合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靠,服务经验较丰富,拟投入技术人员专业及分工较合理。
三档:(27.1~40 分):方案合理可行。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并安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靠(含季节措施、技术措施),关键技术、措施合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可靠,服务经验丰富,拟投入技术人员专业及分工最合理。
3. 售后服务方案分 (满分30分)
由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做出的承诺,接质量问题通知到达现场时间,供货响应时间、本地化服务等方面考虑,独立打分。
一档(0.1~10分): 有简要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且能出现质量问题,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综合评定一般的。
二档(10.1~20分):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提供本地化服务较好,有专业的技术队伍,有承担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能力,且能出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综合评定良好的;
三档(20~30分):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对质量问题反馈及供货响应时间承诺具体,提供本地化服务优良,有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有承担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能力,诚信经营,且能出现质量问题,3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综合评定优秀的;
4. 业绩信誉分(满分14分)
(1)近三年内实施营造林,合同金额在 50万元以上的,每项业绩得3分,本项得分合计不得超过 14分(以提供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2)近三年内实施营造林,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含)以下的,每项业绩得 1.5分,本
项得分合计不得超过 14分(以提供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5.政策功能分(满分6分)
(1)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其所占项目
(或分标)比例得 0.1-2 分;
(2)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比例得 0.1-2 分;非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得分;
(3)认定为使用广西工业产品 80%以上的得2分。
备注:本项满分为 6 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使用广西工业产品 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 80%以上(含)。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四)总得分 = 1 + 2 + 3 + 4 + 5
(五)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以上综合评分结果,将投标人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其中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所有投标均为无效标时,则宣布本次投标失败或邀请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现场谈判,将充分响应采购要求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诚信履约的,应在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 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其余内容维持不变。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 河池市宜州区林业局
联系人:韦工,电话:0778-3212362
2、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8 -3220101
3、监督机构: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3188779
招标人:河池市宜州区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3月2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河池市宜州区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中中路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工,0778-32123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工,0778-3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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