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办大厅建设方案设计和更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1FG01013)更正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01月31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网办大厅建设方案设计和更新项目(440100-201901-100667-0008)(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涉及招标文件服务期限和付款方式变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P3的“五、项目内容及需求:”的“服务期限:本次工作期限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更正为:“服务期限:本次工作期限截止至2020年3月1日” (二)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任务书》P19的两处“服务期限:本次工作期限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均更正为:“服务期限:本次工作期限截止至2020年3月1日” (三)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任务书》P21的“七、付款方式”更正为: “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局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待支付申请批复后向中标人支付50%合同款。(2)2020年1月通过项目阶段性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40%合同款。(3)2020年3月,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的项目验收终审并按要求完成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余下10%合同款。” (四)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样本)》P41的“二、项目内容”中的(一)服务期限:本次工作期限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更正为:“服务期限:本次工作期限截止至2020年3月1日” (五)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样本)》P42的“四、付款方式”更正为: “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局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待支付申请批复后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金额为:(小写)¥_______元,(大写)____ _元人民币。(2)2020年1月通过项目阶段性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40%合同款。金额为:(小写)¥_______元,(大写)____ _元人民币。(3)2020年3月,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终审并按要求完成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10%合同款。金额为:(小写)¥_______元,(大写)____ _元人民币。”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19年3月8日9时30分 注: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2)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更正文件上盖章签字后即回传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020-83499619,邮箱:gzcqc2006@163.com)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8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3892059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
联系人:马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传真:020-83499619 | 邮编:510095 |
(三)采购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
联系人:上官琳 | 联系电话:020-83367407 |
传真:020-83772547 | 邮编:51003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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