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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盘陀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2-18 14: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漳浦县盘陀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623]FJGC[GK]201900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6-287961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2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2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漳浦县盘陀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在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7.2评标标准"中4、机械化作业程度中: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17年1月1日(含)以后购置的自有产权且年检有效自有且年检有效的作业机械、车辆、设备(指扫路车、洗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等)购买发票值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得1分,300万元以上的得2分。(需同时提供购买发票、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复印件,三项缺一不可,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

人员接收安排: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接收本地常驻户口的失地或富余劳动力比例≥60%的得2分,50%≤劳动力比例<60%的得1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审,未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

服务期限3年,镇经费每年55万元,村经费30元,合计255万元。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作业经费镇按每月结算支付,村按每季度结算支付。

现更正为:

服务期限3年,镇经费每年55万元,村经费每年30万元,合计255万元。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作业经费镇按每月结算支付,村按每季度结算支付。

 

四、其它补充事宜:

1、上述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2、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本次更正内容有修改采购文件,请各供 应商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漳浦县盘陀镇政府大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先生/ 137093809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建英/0596-287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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