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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2-15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190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781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1月3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2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第九项关于“付款方式:商品送达交货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上月采购配送商品的货款,供货商提交供货清单及发票,招标人核对正确无误后,以转账方式付款。”现更改为:“付款方式:商品送达交货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上月采购配送商品的货款,供货商提交供货清单及发票(注:免税商品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免税商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核对正确无误后,以转账方式付款。”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第6项“(二)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上述考虑因素,经综合分析、比较,以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第三名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因不可抗力外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罚没,可由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中标)。”现修改为:“定标原则: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上述考虑因素,经综合分析、比较,以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优劣相同的,由评委会随机抽取确定。),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因不可抗力外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罚没,可由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中标)。”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3、供货商每月向我司提供主要商品供货基准价。如遇市场价格上浮超过5%,而供货单位没有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司,结算时仍执行基准价;如遇市场价格下浮,而供货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我司有权中止供货合同。”现更改为:“3、供货商每月向我司提供主要商品供货基准价。如遇市场价格上浮超过5%,而供货单位没有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司,结算时仍执行基准价;如遇市场价格下浮,而供货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我司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本次报价部分评分的依据,若中标,按其本次的投标报价测算折扣率作为实际价格结算的依据。

计算公式:结算价=基准价×折扣率。折扣率指的是:(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本次的预算总价)×100%。(以上计算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基准价来源,即采价的方式

①价格到福州地区大型超市(永辉超市、沃尔玛、新华都、大润发等)门店采价。【以距离采购单位最近的永辉超市为首选超市】。价格以超市当日挂牌价格为准。超市在售的所有产品每月1号的挂牌价格作为当月的基准价(中标方要以采购人确定的采价时间为准,中标方无故未参加的视为同意采价结果,同时负责采价相关费用;遇超市促销,所采物品打折时,按促销价作为结算价)。

②不在超市在售的商品、产品价格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协商后定价,作为该物品的基准价。

以购买“花生油”举例说明:例如,某中标人本次投标报价为1000000元,其折扣率=1000000/1100000*100%=90.90%。

永辉超市1月1日“花生油”超市挂牌价格为60元,则1月1日到1月31日花生油的结算价=60*90.90%=54.54元。”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新增两条要求为:“11、应急方案:投标人提供的自然灾害、停水、停电等情况下供应物资应急预备方案。12、若中标方出现一次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我司有权终止合同”。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序号11、供货清单”现更改为:“13、供货清单”。

(6)原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19年 3 4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原:0591-833062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591-8758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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