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平南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项目YLGGG20182001-PN招标控制价的通知
项目名称:平南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项目
项目编号:YLGGG20182001-PN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宗艳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2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2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2/t20190202_1160959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平南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项目(项目编号:YLGGG20182001-PN)已于2019年2月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壹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柒元柒角贰分(¥4181937.72),其中安全生产费17.252911万元(注:其中安全生产费即为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的安全生产费以投标报价表为准,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3.7款与投标人须知中对履约保证金的约定不一致,现明确专用合同条款中3.7为: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10万元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平南县气象局
地 址:平南县平南镇乌江街545号
联 系 人:农洁
电 话:0775-7822460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
联 系人:甘建程、石宗艳
电 话:0775-4569690、4565100
2019年2月13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平南县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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