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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技侦楼消防工程变更通知采购更正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305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1-22 00: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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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技侦楼消防工程变更通知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技侦楼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305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6月04日 16:40
开标时间: 2018年06月26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中: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技侦楼消防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现变更为: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技侦楼消防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昆区检察院
单位地址: 包头市昆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联系人: 杜红
联系电话: 5110078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检察院、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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