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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1-22 09: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车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日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山东日照东港区北京路198号(日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方式:8781011(日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县(区)秦楼街道217号时空广场B座9楼        联系方式:17862730979二、采购项目名称:车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100201902000028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月15日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2.3.8资格资质证明材料12.3.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格式参考附件三))12.3.8.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12.3.8.3投标单位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资格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12.3.8.4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12.3.8.5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小微企业可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招标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2.3.8.6依法缴纳税收一年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入账票据凭证(或纳税申报材料)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2.3.8.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单位逐年/季度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上年度/上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2.3.8.8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行业资质证明材料12.3.8.9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袋,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目录”格式附上目录(其中身份证原件可现场提交)。资质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的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字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其中第12.3.8.1-12.3.8.7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缺一不可,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无效报价处理。本须知《综合评分法细则》中要求的各类打分的相关原件应随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没有或者不能提交的不得分。所有证件须现场一次性出示,不接受二次补充。        变更为:
        12.3.8资格资质证明材料12.3.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格式参考附件三))12.3.8.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12.3.8.3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12.3.8.4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小微企业可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招标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2.3.8.5依法缴纳税收一年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入账票据凭证(或纳税申报材料)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2.3.8.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单位逐年/季度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上年度/上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2.3.8.7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行业资质证明材料12.3.8.8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袋,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目录”格式附上目录(其中身份证原件可现场提交)。资质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的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字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其中第12.3.8.1-12.3.8.6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缺一不可,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无效报价处理。本须知《综合评分法细则》中要求的各类打分的相关原件应随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没有或者不能提交的不得分。所有证件须现场一次性出示,不接受二次补充。※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也要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杰        联系方式:1786273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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