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春节部队官兵慰问品购置(GLZC2018-G1-00673-GXCX)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2019年春节部队官兵慰问品购置
项目编号:GLZC2018-G1-00673-GXCX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铁龙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2680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2月0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春节部队官兵慰问品购置(GLZC2018-G1-00673-GXCX)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第二项商务要求第2条第一小点为: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第二项商务要求第2条第一小点更改为:交货时间:2019年1月11日前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第一项修甲套装第2条为:长≤190MM,宽134MM,高38MM。”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第一项修甲套装第2条更改为:长≤190MM,宽≤134MM,高≤38MM。”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第一项修甲套装新增第11条参数要求为:修甲套装(11件套装)通过2米跌落试验后,所有工具刀口保持完好对称,电镀层无脱层现象,投标时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复印件。”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第二项评分办法第3条信誉实力分第一小点为:投标产品(小工具刀)通过2.5米跌落试验后,小工具刀刀口保持完好对称,刀柄身电镀层无脱层现象的,并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复印件,得2分。”
现将“第四章中“第二项评分办法第3条信誉实力分第一小点更改为:修甲套装(11件套装)通过大于2米跌落试验后,所有工具刀口保持完好对称,电镀层无脱层现象,投标时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复印件,得2分;检测报告中包含满足11件套装彩色图样的,得1分。并删除第4小点:投标产品检测报告中提供满足11件套装彩色图样,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得1分。”
5、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十一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12日10时至10时30分止,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十一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5日10时至10时30分止,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招标文件中其余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均按修改后的时间、地点执行。”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春节部队官兵慰问品购置
2、项目编号:GLZC2018-G1-00673-GXCX
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8日
4、原公告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更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第二项商务要求第2条第一小点为: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第二项商务要求第2条第一小点更改为:交货时间:2019年1月11日前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第一项修甲套装第2条为:长≤190MM,宽134MM,高38MM。”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第一项修甲套装第2条更改为:长≤190MM,宽≤134MM,高≤38MM。”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第一项修甲套装新增第11条参数要求为:修甲套装(11件套装)通过2米跌落试验后,所有工具刀口保持完好对称,电镀层无脱层现象,投标时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复印件。”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第二项评分办法第3条信誉实力分第一小点为:投标产品(小工具刀)通过2.5米跌落试验后,小工具刀刀口保持完好对称,刀柄身电镀层无脱层现象的,并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复印件,得2分。”
现将“第四章中“第二项评分办法第3条信誉实力分第一小点更改为:修甲套装(11件套装)通过大于2米跌落试验后,所有工具刀口保持完好对称,电镀层无脱层现象,投标时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复印件,得2分;检测报告中包含满足11件套装彩色图样的,得1分。并删除第4小点:投标产品检测报告中提供满足11件套装彩色图样,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得1分。”
5、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十一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12日10时至10时30分止,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十一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5日10时至10时30分止,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招标文件中其余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均按修改后的时间、地点执行。”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不变。
三、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铁龙
联系电话:0773-5826808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1号星辰大厦3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3-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桂松 0773-281770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1号星辰大厦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铁龙 联系电话:0773-582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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