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9-29 15: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招标文件P34中政策性功能(以下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1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折扣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折扣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包含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合计×4%;按照给予价格折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报价分的评审,此价格仅用于评审排序,一旦成交,不具有结算意义。说明:(1)节能产品: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节能产品报价清单。三者缺一不可,并将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投标报价折扣;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原招标文件对所投产品同一品牌要求。
1、招标文件P34中“3.政策性功能中对节能产品要求做以下变更: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评标价格分值×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产品质量及性能指标)×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说明:(1)节能产品:须同时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图(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及节能产品报价清单。三者缺一不可,并将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其中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打印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液晶显示器)、打印复印一体机等产品是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范围,要求必须是节能产品,即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本次招标产品中包含以上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部门最新一期的《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其投标无效;同时须提供政府部门最新一期的《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打印件和《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其投标也无效。2、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商用台式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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